依法解决纠纷 理性科学维权——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


发布时间:

2024-09-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动新“国九条”落实落地,引导广大投资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根据陕西证监局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同步开展“依法解决纠纷 理性科学维权”专项宣传活动,引导投资者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纠纷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本篇内容将科普维护投资者权利的主要途径。

维护投资者权利的主要途径包括: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诉讼、先行赔付制度

(一)协商

协商是最直接、最经济,也是最有效率的解决途径。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是处理纠纷的第一步。当投资者与证券商发生纠纷时,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双方本着相互谅解、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二)调解

调解就是投资者将争议事项提交给相关机构,由相关机构帮助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调解可以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或双方认可的调解员主持下进行。经过调解并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后,制定调解笔录或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和调解人签字盖章。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后主动提出调解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三)投诉

如果投资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投诉,并请求解决。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进行投诉,相关投诉渠道、投诉方式可通过网络进行查询。投诉时,应注意了解掌握发生的权益损害行为,一方面确定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另一方面也可在投诉时向有关机关详细、客观反映受损情况。

(四)举报

中国证监会设立12386服务平台,接收投资者举报诉求。举报人向中国证监会、各证监局举报的,该证监局负责举报的受理、申查、调查等工作。举报人一般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及各证监局实名举报有关个人或单位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书面举报材料应载明被举报人信息,提供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具体事实、详细线索和客观证据。

(五)仲裁

仲裁是指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将争议自觉地交给第三方(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自觉履行的一种解决争端的方式。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强制力,如不履行,相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诉讼

当争议双方无法通过以上方法解决矛盾时,需要具有国家强制力又不以另一方自愿为前提的法律解决办法,这就是民事诉讼,也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就是指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依靠法院裁决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诉讼的结果是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前述法律文书,均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因而诉讼被称为当事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七)先行赔付制度

据《证券法》第九十三条,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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